【回應篇】

事實是記者唯一的方向

──回應台中邱武冠家屬投書
文/何日生

一個新聞記者基於公平報導原則,不宜因為某些事實可能會傷害到弱勢者,就偏離事實;我敬佩邱媽媽的毅力和決心,希望她能早日找到她所深信的真相……

個新聞記者基於公平報導原則,不宜因為某些事實可能會傷害到弱勢者,就偏離事實;我敬佩邱媽媽的毅力和決心,希望她能早日找到她所深信的真相……

 事實,也許有時候會傷害到某些人?但在新聞工作中,唯一引導記者報導方向的就是事實。

 記者深入採訪一個議題時,常會碰到許多受訪者提供的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資訊 。他必須仔細過濾、小心求證。他所做的任何判斷都必須有證據作為基礎,才能不偏不倚。

 去年十月採訪邱媽媽,她的兩個兒子邱武冠及邱偉宗,七年前犯下擄人勒贖案,經三審定讞,被判處無期刑。但是,七年來邱媽媽為他的大兒子邱武冠喊冤,認為被害者指認錯誤,而邱武冠之所以向警方坦承犯案,係被刑求所致。

 記者在訪問邱媽媽、邱家兄弟、邱家親戚及辯護律師之後,基於公平報導的原則,我們也走訪了審理此案的檢察官、法官及偵訊邱家兄弟的警察人員。對於邱媽媽指稱被害者的指認有問題,邱武冠有許多不在場證明,以及遭刑求才坦承犯案等,都一一質問司法人員加以求證。

 我們兩面並呈,把他們的觀點都完整的呈現。

 在刑求部份,記者在採訪最後階段,得到警方所提供當年偵訊邱武冠的錄影帶。為了確保錄影帶內容之真實,我們拿著錄影帶再一次走訪邱武冠。在訪談中,邱武冠證實這卷錄影帶確為當年偵訊時之內容。至於邱武冠之回答有無矛盾之處,由於「大社會」節目是完全沒有旁白,我們只是忠實的播出邱武冠面對記者詢問所作的各種回答。

 由於這卷警方提供之錄影帶從未對外公開過,我們深覺有告知邱媽媽之義務,因此在邱媽媽同意下,我們再度訪問邱媽媽。我本人及隨行採訪工作人員都能瞭解邱媽媽愛子心切的心情。

 在十年的記者生涯中,我接觸過非常多的弱勢者。一個新聞記者基於公平報導原則,不宜因為某些事實可能會傷到弱勢者或不利於某些受訪者,就偏離事實;邱媽媽是一個勇敢的母親,我敬佩她的毅力和決心,我也希望她能早日找到她所深信的真相。 (作者為前超視「調查報告」記者,現為台視「大社會」節目記者) {MW}


回第四期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