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室報告】

「看不見」的新聞

文/何榮幸

「媒 體觀察」在台灣的發展似乎逐漸成熟,民眾對於媒體表現的不滿已經累積到某種 程度,社會團體抗議媒體侵犯人權的方式愈來愈多元,以媒體觀察為職志的專業團體 也正式成立,但接下來呢?

  有很多關鍵問題圍繞著「媒體觀察」:媒體觀察是不是一門「專業」(有沒有獨特的 知識與研究方法)?媒體觀察的「主體」應該是那些人(學者、實務工作者、民眾的 適切角色)?媒體觀察的「對象」應不應該包括新聞工作者(內部新聞自由、工作權 問題)?媒體觀察的「結果」應該如何實踐(寄望媒體與民眾自省,或具體鼓動民眾 反制媒體)?媒體觀察在台灣的優先實踐途徑為何(包山包海或以單一議題為宜)?

  最後,媒體觀察的「終極關懷」究竟是什麼?是要從公民、消費者的角度出發,以 現行組織、媒體形式進行永無止境的媒體批判?還是要徹底翻轉媒體結構、形式,成立 嶄新、獨立的新媒體來進行新聞報導?儘管這些問題似乎尚未得到有效釐清,但由於 台灣媒體高度商業競爭的惡質發展,已愈來愈侵犯到各階層民眾的隱私權、人格權與 司法人權,因此媒體觀察在台灣也愈來愈具有迫切性與必要性。我們面臨的情勢很可能 是:實踐必須在理論之前先行。

  正因為如此,本期《目擊者》特別製作的「媒體徹底監看特輯」,就是從現實媒體 亂象切片出發,從中印證媒體觀察的急迫性;其次分析國內媒體觀察組織的走向、 引介國外媒體觀察組織的經驗,做為在實踐中相互對照的參考;最後則是探討專業媒體 觀察組織的可能性,以此初步回應民間社會對於媒體觀察的期待與需求。我們也必須 強調,過去台灣媒體觀察的方向較集中於「媒體內容分析」,也就是在新聞報導中「 找出錯誤」,諸如「新聞橋」等民眾較熟悉的媒體觀察機制盡皆如此。對於「媒體結構 批判」較缺乏長期觀照(郭力昕、馮建三等學者撰文,及澄社出版「解構廣電媒體」 的努力畢竟不是主流);然而媒體內容分析固然重要,「媒體結構批判」卻毋寧更應是 當前媒體觀察的重心。

  挑錯誤式的媒體觀察在過去無力揭露黨國體制對於新聞報導的箝制,今日更無法切中 新興媒體集團強力操控新聞的時弊。

  也就是說,我們除了要在「看得見的新聞」中斤斤計較,更必須找出「看不見的新聞」 的種種蛛絲馬跡。就像美國著名媒體觀察組織FAIR曾經大力揭露「由於奇異電器公司 是國家廣播電視網(NBC)的後台老闆,而奇異公司又是美國最大的軍事工程承包商, 因此NBC在報導有關波斯灣戰爭、星際戰爭、核子武器等重大新聞皆扭曲了部分事實」 一樣,台灣媒體觀察也必須深入觀照因為大廣告主的施壓(例如美容瘦身公司)、媒體 老闆的政商利益、通路的限制(例如超商系統的利益)等原因而「消失」的新聞,這些 攸關民眾利益的新聞不應該因為媒體的私利而不見天日。  (作者為《目擊者》總編輯){MW}


回第十二期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