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

Y世代的新聞觀

文/鄭學庸

初接到《目擊者》邀稿通知,要我寫一篇有關「Y世代新聞工作者新聞觀」的文章,心中不免衍生出許多疑慮,Y世代?我是Y世代嗎?

 依我粗淺對於各種社會學或大眾文化用語中對於「X、Y世代」定義的了解,似乎六十一年次的自己無論如何也只能稱之為X世代的末流,作為一位資淺、偶爾會穿直排輪採訪新聞,以及來不及到中正紀念堂舉起野百合高喊「老賊下台!」的新聞從業後輩,我想我只能就一位「新世代」記者的角度,談談我在新聞工作上對於世代差異的一些觀察。 

 草莓族、新新人類、Y世代,這些不斷被追加附贈的封號,往往像是「不負責任的捕風捉影」,片段而潦草地擷取新世代族群在文化表象的各種姿態,卻吝於呈現主體完整的聲音與文化意涵,甚至,台灣的媒體環境就與主流成人價值的社會一樣,習慣於讓成人為生命定位、角色模糊的新世代代言。 

 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事件是,前年我在「破報」擔任採訪記者時,台北市率先全國實施名為「擴大夜間保護」的青少年「柔性宵禁」政策,政策援引的母法是社會秩序維護法,陳前市長語帶猶豫的政策宣示,則是在某有線電視頻道對台北市民做了一份民調後,開始雷厲風行。

 這份民調是在一天內針對上千位市民所做的電訪,結果顯示百分之九十一以上的受訪者支持在深夜十二點後對青少年實施宵禁,我覺得有趣的是,民調結果在晚間新聞播出,顯然民調進行的時間是在白天一個「好孩子」乖乖上學、「壞孩子」跑出去遊蕩的時間節點,意即民調一開始就排除了被這項政策直接影響的對象—青少年的主體發聲權。

 我想這麼刻意的伎倆應該不難被新聞同業識破,但巧合的是我當時似乎未曾聽聞有多少對於這份民調質疑的聲音,任由政府眼中「在夜間需要被保護」的無選票、父母有權全權代管的青少年被關在家裡,而「可能傷害未成年人」的成人們依然在外應酬、喝花酒,或進行各項有「正當性」的活動。 

 從在「破報」跑青年主體另翼文化,到目前主跑台北市社團與社會福利,我其實一直有機會接觸青少年族群,也益發覺得不管是政府部門或主流媒體各部門的操控者,時常遺忘了、也背叛了自己生命中那段「無選票、無經濟能力、無發言權」的歲月,而將它視為一段不可避免的「陣痛」期,一方面逃避著「卸除成人價值並加以正視」的責任,一方面又覬覦、窺探後生們不斷更新的各項「新奇遊戲」(例如飆舞、養水母、電子雞、凱蒂貓)。

 就媒體生態而言,新媒體如有線電視等成長速度驚人,但頻道增加並不意味著增加更多文化性的節目,而是節目類型推陳出新,以迎合不同的需要與口味,意即「分眾」概念雖然誕生,但這個「分眾」的概念卻相當狹窄,不過是局限在社經地位較高、具有較為複雜的媒體使用經驗的特定消費階級。

 在市場利潤導向下的傳統報業,即使針對年輕族群設置以報導流行與影劇資訊主題報刊,也面臨著房地產等大廣告商流失、零售收益不足以維持成本的窘境,這意味著大眾傳播媒介的「青少年政策」正如主事者眼中的青少年一樣—捉摸不定、隨時有變卦的可能。再者,這些「八卦」資訊往往肥的還是成人把持的大眾文化商品產業,對於新世代的真切關懷少之又少。 

 不過,媒體市場政策隨著激烈競爭而撲朔迷離、「分眾」概念的大張旗鼓,正有利於許多觀念先進的「新」新聞從業人員潛伏、孳長與突圍,畢竟新世代對於新興傳播科技與新文化的嫻熟程度有別於「前輩」,網際傳播與社區互動式傳播也期待著傳播新生力軍的加入,「新世代」入侵,指日可待。  (作者為自由時報市政組記者) {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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