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的信】

新聞自由與媒體反省

────從中時晚報遭搜索事件談起

文/余佳璋


灣的媒體生態隨著新政府的更替,加入了更多的期待和改革空間,不過卻在中時晚報遭到檢方搜索事件中,出現新聞自由與司法調查之間的衝撞,勁報記者因為報導軍事新聞引起爭議,一度以洩漏國家機密為由列為被告,國家機密的認定再度和新聞報導處在急待公平客觀衡量的天平上。

 不只是與事件相關的媒體工作者,受到一定程度的心理衝擊,所有的媒體單位和工作人員,無不將此事件列為話題。雖然不一定全然懂得,一旦自身有類似狀況,在法律上應有哪些權益,卻可能因此憂心,媒體工作是否必須處在毫無安全感的司法環境?記協除了和義務律師團進行討論,參與立委所舉辦的相關公聽會,並且拜會法務部陳定南部長,表達記協關切新聞自由,與媒體單位正常新聞工作遭到干擾的立場。

 站在關心台灣良性發展的長遠角度,我們尊重、支持所有合理合法的司法偵辦,與政府打擊不法的決心,但是,我們也期待司法人員執法時,保持應有的妥適態度,使民眾與司法相互尊重,不光只是因為媒體遭遇此一事件,才會獲得大家的討論。

 媒體遭到搜索的情況,雖然國外案例與國內幾次的事例情形不盡相同,是否由司法系統採取內控調整,修正執法技巧的細膩度與嚴謹性,或者立法系統開始討論並建立較好的令狀制度,我們都抱持樂見其成的態度,但也寄望各界認真思考,新聞自由在我國憲法制度上到底應受到哪些保障,實際上又如何被對待。

 最近在某個網站上,看到網友批評國內媒體記者報導時候的諸多缺點,比方電視記者與主播敘述報導現場狀況時,用字遣詞的錯誤,特別是災難現場當中以不恰當的手法和態度訪問,造成受訪者或家屬的不悅;也看到網友批評報紙寫作的角度,某些記者的特稿幾乎就是以特定的角度批判,立場鮮明的發洩個人情緒等等。顯然國內對於新聞訊息的需求日益增加之際,讀者觀眾對於媒體的表現也是看得相當仔細,更有一把尺在衡量記者的報導,如果說媒體工作者的報導態度和素質,不能跟上時代的變化,以及讀者精銳的眼光,這樣的批評必定要不斷出現在各種管道當中。

 正如同經常有人質疑,律師或者會計師等專業人士,都有認證制度建立專業權威與公信,何以記者沒有一個標準可以衡量適格與否的老問題,是不是新聞頻道多了,報紙雜誌多了,記者的素質也隨之下降?媒體工作者不斷的自我反省和進步,社會給予的尊重才會更多,法律或形式上的約束並不代表最後的防線,或者最基本的保障,媒體求真、公正、批判的精神永遠要跑在前面。 (作者為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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