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租界】

「新聞橋」為何走入歷史?

────從「新聞橋」停播看新評會重新定位

文/彭后諦


中華民國新聞評議委員會(新評會)與台視、中視、華視共同製播之「新聞橋」節目,在去年十一月七日正式走入歷史。

 回顧「新聞橋」成立背景,自民國七十八年十月八日播出第一集,至今十餘年,共播出五百七十集,奉行著「新聞評議,大家參與」的原則,對媒體提出觀察與建議。時值解嚴之初,媒體百家爭鳴,「新聞橋」應運而生,自許為媒體、民眾之間的橋樑。

 然而,「新聞橋」出現的社會背景為何?身為執行企劃的新評會,究竟在監督媒體的立場上,又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

新評會評價爭議

 先談談新評會吧!新評會成立於民國五十二年,當時媒體背負戒嚴令的壓力,在政治新聞處理上限制較多,爭議也相對較少,反倒是社會新聞儼然成為當時媒體揮灑的主力。有鑒於媒體傾向靠較誇張的言詞吸引閱聽者,而政府卻無法可制,幾個媒體團體於是成立自律會,也就是今日的新評會,來評議媒體。這些團體包括台北市報業協會、台灣省報紙事業協會、中華民國新聞編輯人協會、中華民國新聞通訊事業協會、中華民國廣播電視事業協會、中華民國電視學會,及台北市新聞記者工會。

 這份自律精神的出現是十分值得肯定的,而接下來新評會所做的一連串評議也大多有切中要點。然而比較矛盾的是,對於新評會評議的結果,媒體團體卻又有時不太接受,理由可能是因為畢竟媒體仍是商業機制下的一環,必須顧及銷售量,所謂道德、市場難兩全。

 其後新評會也走過一段飽受外界質疑的歲月。一部分的原因,可能是在於前新評會秘書長賴國洲特殊的身分。身為當權者的親屬,又掌管評議媒體的新評會,自然容易引人聯想,質疑是否政治力會干涉新聞自由。不論事實是否如此,新評會本身的公信力在此時是備受挑戰的,連帶的其監製的「新聞橋」也難逃被質疑命運。

對三台失去強制力?

 據聯合報去年十一月某篇社論所指,新聞橋之所以會停播,也就是因為賴國洲勢力退出新評會,使新評會一蹶不振,對三台不再有強制力,自然失去「聯播」的能力。

 然而,新評會內部高層人士表示,新聞橋節目停播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去年九二一大地震後,三台經費均十分短缺,需要黃金時段的廣告,於是自去年十月起,節目播出時段便由原來的週日晚間八點,改到週一晨間新聞時段。新評會評估後認為,一方面覺得有必要重新思索節目方向,另一方面感覺新時段播出效果不大,於是決定在今年合約到期後暫時喊停,在準備好後重新上路。

 但也有一種說法是,新評會在改組成為社團法人後,打算將有線衛星電視台加入組織,也就是說不只三台必須聯播,因此為求公平起見,在組織尚未確定下來之前,就先暫停播出。

 不論停播原因為何,「新聞橋」節目在內容規劃上,也有可以討論的空間。就「新聞橋」播出的目的來看,用意主要是在提供民眾有關媒體相關知識,教育閱聽人,以期最終改善媒體。這個立意本身良善,但在節目表現上似乎可以再加強,固然節目應維持一定水準,不應流於「綜藝化」,然而總該盡量避免太專業的術語所造成的曲高和寡現象。不然若對媒體沒有特別興趣,則不易了解,也就沒有達到節目最初希望「教育民眾」的效果了。

評議結果 無實質效力

 基本上,「新聞橋」節目的誠意、用心都非常值得肯定,但節目內容是不是可以做得更好,其實是值得進一步深思的。就新評會的資源而言,在經費方面,一旦正式成為社團法人,不同團體也可以加入資助,如此一來經費來源就可以多元化,更能落實道德規範的原則。

 此外,新評會仍可以處理許多民眾的申訴,新評會將把申訴案轉寄至所申訴之媒體,要求其作答辯,然後再由新評會委員及法律顧問進行討論,提出完整評估報告,並將事件報告連同媒體答辯一併刊登在新評會月刊上,寄給申訴人。這些過程雖然不具有實質的懲處法律效果,但這份經過嚴謹審核討論的報告仍可給媒體施加壓力,所以仍有一定程度的「警告」效果。 (作者為台大外文系學生){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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