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自成立以來被賦予很多神聖的使命,使得記協及關心記協的朋友有時不免 忘記,其實記協最基本、最謙卑的任務仍在保障它會員及其他新聞工作者的工作 權。
民視楊憲宏案所引發新聞界(包括記協)和其它社會人士的關切涵蓋各個不同的 層面:楊憲宏的工作權、白色恐怖式的竊聽及政治人物和媒體的關係。但是在討 論的過程之中似乎工作權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新聞記者,相較於其他工作線上的朋友,更習慣於單打獨鬥,更不傾向以團結 的方式去爭取合理的工作條件。這其中的原因很多,可能是記者的工作環境不利 於大家見面談論相關的問題,可能是記者普遍認為個人的表現和發展還是寄望在 上級,特別是老闆關愛的眼神比較可靠,因此避免公開去做老闆不喜歡的行為。 當然也有記者可能是因為公共議題談多了,變得不曉得怎麼為自己的利益開口。
其實認真而且有能力的記者未必就受到上級的肯定,因為新聞這項工作免不了 有那麼一絲意識型態的成份,甚至還會牽涉到某些人的利益,有時候是你愈認真 工作,老闆愈傷腦筋,所以並不是你努力了就不會出差錯。
無論如何,記者不談、不瞭解自己的工作權益,到頭來總是傷害到自己的利益 ;另一方面,記者壓抑自己的不滿,等到爆發的那一天,通常會選擇離開原屬的 媒體,有時候甚至還會做出其他傷害自己或傷害媒體的事情。曖昧不明的工作關 係其實不只對員工不利,對資方也不見得就多好。
至於楊憲宏的例子,他其實有一個工作合約保障,但合約的文字內容不夠明確 ,因此讓民視董事會有片面解釋的空間。甚麼叫做「正當理由」?根據甚麼、由 誰來認定「不適任」?用不正當手段得來的材料能夠成為「正當理由」嗎?生活 在中國文化裡面的人在剛開始合作愉快的時候不喜歡談以後可能不愉快的事,因 此對攸關利害的事項不是沒有訂合約,就是合約訂不清楚,到後來大家對利害又 不是那麼不在乎,結果很多合作關係都是以君子始而以小人終。
勞資和諧固然是大家的期望但並不是時常能實現,而且不只是小記者會丟工作 ,大經理也可能被炒魷魚。大官小官都一樣,天下沒有摔不壞的飯碗,在開始工 作之前就應該對以後可能發生的狀況有一個合理的安排。
在楊憲宏案裡面,「層次比較高」的部分是關於政治人物介入媒體的問題。有 些人懷疑即將在嘉義市參選的董事長蔡同榮是因為楊憲宏不肯在選舉新聞上配合 ,才會欲去之而後快。這是不是事實還有待查証,特別是換上來的人也未必就肯 配合。但無論如何,檯面上活躍的政治人物不適合出任一個具有壟斷性的、使用 公共頻道的大眾傳播媒體負責人的道理是非常清楚的,即使不談憲法層次那一權 和那一權重疊,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從工作權的角度來看,每天要記者思考如何 避開地雷,去採訪老闆的新聞而又不違背專業道德良心,就已經是一項非人的折 磨。
記協不僅是一個新聞專業團體,它同時也是新聞記者的團結組織,這兩方面的
任務對記協而言都是非常大的挑戰。在「目擊者」雙月刊上討論這些問題,只是
工作的開端而已。{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