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總編一周換三回

文/林春蘭

 商業周刊的總編輯不好幹!

 「前」總編輯黃鴻仁先後因新評會秘書長賴國洲及交通部長蔡兆陽自訴誹謗案 ,分別被處三個月及五個月的有期徒刑,隨時有可能因「總編輯」職務的關係, 再度被告成為「累犯」,一旦判刑確定,將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

 蔡兆陽案判刑確定後,律師羅明通很為黃鴻仁的「職業風險」擔憂,在商周一 次內部會議中,羅明通提醒發行人金惟純必須正視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於是,有 人建議黃鴻仁換個「新聞總監」的抬頭,但是羅明通認為,有個「總」字就是不 妥,檢察官或法官如果搞不清楚狀況,帳還是會算到黃鴻仁頭上,想來想去,最 後就為黃鴻仁換了一個比較安全的頭銜kk編輯顧問。

 但商周不能一日無總編輯,於是金惟純以發行人的身分兼任總編輯。不過幾天 後,金惟純馬上就發現,他根本忙得沒有時間做「總編輯」的工作,為了讓編輯 部正常運作,他情商從聯合報退下來到商周擔任主筆兼總核稿的劉振志,暫代總 編輯一職。本以為這件事就此塵埃落定,沒想到劉振志才接任一天,事情又有變 化。

 劉振志平時擔任總核稿的工作,已經忙得很,接掌總編輯之後,還要總管編輯 部一切大小事情,根本無法兼顧。因此,在「品管」的考量下,劉振志請辭代總 編輯一職。

 那怎麼辦呢?金惟純只好繼續物色適合的總編輯人選,在還沒「找對人」之前 ,他也只好自己再度披掛上陣,兼任總編輯。就這樣,商周在一星期內換了三次 總編輯。一位商周的記者在年休假結束後,才從同事口中得知雜誌社在短短一星 期內的「大變動」,驚訝不已!

 果然,商周的總編輯不好幹,金惟純還在為適當總編輯人選尋尋覓覓之際,商 周再度因「老蔣能不能」的報導被告誹謗,這回上法庭的當然是金惟純了!{MW}
(作者為新聞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