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

誇張的與虛構的,刻板的與複製的

────黃義交緋聞案中被醜化扭曲的女記者形象
文/何榮幸

無論是否涉入感情糾紛,男記者未必比女記者更能拿捏專業角色分際,更能掌握新聞專業原則;其實,男記者與新聞對象間利益輸送、公器私用的程度,往往更為嚴重……

女性記者必須承受異樣眼光與難堪污名,男性記者卻不需為更嚴重的利益輸送進行任何辯解時,「女記者」無疑已成為黃義交緋聞中最大的隱性受害人;新聞界不斷流傳各種誇張、甚至虛構的女記者緋聞,媒體則一再複製女記者為感情犧牲專業、以身體換取新聞的刻板印象,女性平權意識已再次遭到嚴重反挫。

女記者被迫自我辯護

 正當社會各界紛紛論斷誰是黃義交緋聞案中的贏家、輸家之際,女性新聞工作者卻必須在各種尷尬(以玩笑、善意之名)或惡意(行醜化、扭曲之實)的處境中自清、自我辯護,而這種不利局面的炒作者正是媒體本身,使得女性新聞工作者身陷媒體建構的男性沙文泥沼而難以反擊。

 就具體脈絡而言,嚴格來說已經是「生意人」而不是「新聞人」的周玉蔻打著「女性資深新聞工作者」的旗幟出發,就已經把女記者逼到一個無可迴避的主體地位;周玉蔻訴諸省長宋楚瑜解決感情糾紛的父權模式,在「討回公道」的現實權力關係中固然義正辭嚴,骨子裡卻是對進步女性的最大反諷。

 其後媒體加以渲染的「黨政記者四大金釵」、「省政記者三大乾妹」、「女記者對黃義交著迷」、「市府發言人與女記者亦有緋聞」等八卦影射,已將這種女記者與男性政治人物間的曖昧關係延伸擴大;到了TVBS週刊報導「有些女記者為了搶獨家新聞,更是不惜﹃以身體跑新聞﹄」,則更使女記者的角色定位遭到最大的質疑與抹黑。

媒體複製男性沙文價值

 這種媒體效應的發酵,具體反映在加深社會誤解女性專業能力不足、無法理性釐清感情與專業分際的負面印象,使此案窄化為政治人物與女記者緋聞「對號入座」,及女記者能否「潔身自愛」等個人與私德層次,甚至以陰謀論將女記者塑造成「政治打手」形象,充分矮化女記者為男性政治人物服務的工具性角色;而在值得嚴肅討論的「利益迴避」、「公器私用」等專業倫理層次,周玉蔻所做的負面示範卻又讓女性新聞工作者只能被動扮演澄清的消極角色。

 即使從「賺賠邏輯」的進步觀點出發,女記者對於種種「賺」與「賠」的權衡得失,也完全沒有成為媒體關切討論的焦點之一,女記者的自主性因而在八卦新聞的汪洋大海沒頂,或至少淪為在岸邊沈默無聲的石堆。

 媒體複製社會主流價值、男性沙文意識的表現,可以從媒體集中探討男性政治人物與女記者感情糾葛對新聞專業的影響,卻對男記者與女性採訪對象間逾越專業分際、男記者與政治人物間酒家文化與利益輸送等況狀著墨較少得見,事實上,男記者包攬政府業務、關說遊說、仲介工程、收受賄賂、公器私用的例子不勝枚舉,其程度往往更勝於鬧得滿城風雨的黃義交緋聞案。

錯誤歸因與以偏蓋全

 簡單說,無論是否涉入感情糾紛,男記者未必比女記者更能拿捏專業角色分際,更能掌握新聞專業原則。不能因為周玉蔻始終以女性資深新聞工作者自居 ,就以「本質論」的倒退觀點,認定女性新聞工作者的傑出表現與獨立自主只是表面假象,並且錯誤歸因於女性新聞工作者比較無法自持、容易意亂神迷。

 但也如同黃義交緋聞案不能被以偏蓋全、簡化為女記者專業能力不足一樣,男記者與新聞對象間利益輸送、公器私用的程度雖然往往更為嚴重,卻不能因而抹殺絕大多數女性、男性新聞工作者謹守專業分際的努力;本文的重點,在於指陳黃義交緋聞案中,女性新聞工作者承擔的不利、不公平處境,提醒社會正視以男性沙文觀點分析此緋聞案的迷思。

 除了公眾人物的檢驗標準、新聞工作者的專業分際,黃義交緋聞案值得媒體 與社會各界深思的另一個面向,應該在於媒體不停的複製、投射社會認為女性不夠專業,女性易以外貌甚至性關係取得職場優勢的刻板印象,而漠視絕大部份女性在專業上展現的智慧與努力;其結果往往是強化、加深社會刻板印象,甚至使得社會刻板印象被誇張、虛構,藉由對弱勢者自覺或不自覺的扭曲醜化,強勢者與弱勢者的區別將再次被確認,社會刻板印象更將被「合法」延續。 (作者為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前會長) {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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