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

大媒體鞭笞小同志?! ──嚴重抗議「新新聞周報」扭曲、打壓同志創作

若把記者想像成紀錄片導演,本人就如同在毫無所悉之下便被攝入影片中的受訪者,瞠目結舌地發現自己「突然」成為三台八點檔中的無辜身影……

對「新新聞周報」第五三四期(一九九七年六月一日至六月七日)中,文化啟示錄專題「性別紀錄片的友誼與肖像權爭端」一文中,作者俞聖倫(註一)對本人拍攝許佑生婚禮紀錄片的報導嚴重謬誤,更可議的是,新新聞記者並未對本人紀錄片中的任何相關人士(包括製作人、導演、片中二十二個受訪者,沒有任何一人接受過新新聞訪問)做過查證或任何訪問的新聞報導基本動作。

記者並未進行任何查証  

 本人以同志獨立製片極具窘困有限資源,拍攝剪接長達八個月之真實同志生命史紀錄片,在國內尚未做任何公開頻道之播映、發表、出售前,仍屬個人之智慧財產權,並非在公共頻道播映後釋放出去可供大眾討論之公眾文化財產。

 新新聞該文除嚴重侵犯本人智慧財產權,完全缺乏新聞採訪查證有關當事人之基本動作,全文更充滿著記者的主觀臆測、惡意對照及對本人及共同創作者陳明秀做嚴重的人身攻擊,以新新聞之公眾媒體鞭笞、壓迫尚未萌芽的同志創作者自發的藝術創作獨立製片。  

媒體暴力卻佯裝無知

 本人在此對新新聞提出嚴正聲明如下:

 第一、本片係去年許佑生婚禮時,本人與陳明秀共同策劃拍攝,紀錄片中同時訪問台灣及美國的同志朋友們,在同志議題一向被台灣媒體偷窺、消費、扭曲之後,本人企圖以獨立製片稀薄的資源,努力留下同志以自己的觀點記錄、建構主體性強烈的同志影像歷史。

 因此利用旅美攻讀電影製作之餘,在完全無外資贊助的窘境下,個人和好友陳明秀共同拍攝"Not Simply a Wedding Banquet"(新新聞刊登時還誤植為"Not Only Wedding Banquet",這是連實習記者都不會犯的錯!)期由同志真實聲影的呈現,讓海外人士瞭解「喜宴」之外,台灣同志生活面向的真實面,是為本片拍攝時的初衷,以影像方式寫同志歷史。

 第二、新新聞文中,明顯以“受訪者權益不被拍攝者尊重”為批評主軸,大力韃伐、暗示本人罔顧紀錄片採訪倫理。然而,新新聞本身更惡質的複製了程度駭人的媒體暴力而佯裝無知。

 若把記者想像成紀錄片導演,她手中的筆就是攝影機,本人就如同在毫無所悉之下便被攝入影片中的受訪者,瞠目結舌地發現自己「突然」成為三台八點檔中的無辜身影。(新新聞從未採訪過本人或陳明秀或影片中的受訪者們,也未通知過其中任何一人會有這樣一篇對私有影片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記者個人主觀臆測式「第一手報導」,更全省7-ELEVEN惡意鋪貨,大量曝光悍然上架!)

記者強烈誤導讀者

 第三、新新聞的報導中,很明顯的以超視節目為性別紀錄片的「正面榜樣」,(哈!西瓜偎大邊!)而以同志自己艱困拍攝"Not Simply a Wedding Banquet"為負面教材,甚至下這樣的小標題:「因拍攝而幾近反目」、「肖像權發生爭議」。

 事實上,沒有任何一位受訪者與本人因拍攝本片而造成彼此間深固友誼及互相信任的任何改變,甚至更緊密的藉由本片合作的基礎將進行一更細緻之文字生命史,同志檔案計劃。

 因此為配合所有受訪者時間而不得不分次放映,且每次放映地點均由受訪者提供或在其友人家,完全非文章中所寫的「在私人工作室及部份社團播放影片」、「在台參加影展與公開播放」。文中所言「被拍攝者尚未觀看影片、也未被徵求同意前」等言論,強烈誤導讀者。  

專業對專業的踐踏

 第五、該文說在本片私下播映時與會者建議應先取得被拍攝者的同意,但「導演對這項約束則表達創作自由受限的反應」;事實當天我與陳明秀的發言主旨是希望本片成為台灣同志運動的資產,因此徵詢大家的意見,看如何能在安全的前提下,為台灣同志運動頁獻一份心人。

 第六、該文說最近一次的播映,本人在影片播畢後憤而離去。事實上那天是本人邀請五位受訪者觀看影片並討論參展與播放事宜,其中一位受訪者提議在新新聞記者吳寧馨小姐家中播映,但當日電視機音效故障,故在場七人必須閱讀艱難且快速的英文字幕來揣摹受訪者的發言,因此本人在放映結束後對在場的受訪者頻頻表示歉意;並特別向新新聞記者吳小姐表示,在是日播出音效不佳的狀況下,對受訪者是極大的侮辱。

 吳小姐不尊重影片放映的態度充分流露一個專業領域對另一個專業領域的無知、疏忽與踐踏,因此本人婉拒原先承諾新新聞的映後訪問,並強烈要求新新聞千萬不要報導,以免受訪者承擔被曝光的危機,並侵犯私人影片辛苦創作的智慧財產權。本人對吳小姐嚴正聲明很,與五位受訪者聯袂離去,不願在一個不尊重同志影片的暴力媒体記者家中進行內部重溝通討論會。文中所言「在影片播放完畢後憤而離去」、「留下……及被拍攝者的滿腹疑惑。」與當天事實完全相左。  

強勢媒体打壓同志創作

 第七、本人為謹守「不造成受訪者有現身困擾」的承諾,若有一受訪者反對,本片就不會在國內任何頻道、影展公開播映,因此在徵詢所有受訪者的自由意願後,當一有受訪者表示,對於本片在國內參展的疑慮時,我身為導演立即決定放棄在台灣的參展機會。受訪者亦向本人表示,極為珍惜此拍攝期間我們分享性身份經驗的朋友/同志情誼。

 以上事實完全非新新聞文中所提「引發爭議」、「強大壓力」、「不在國內參展的第二次承諾」。在徵詢過所有受訪者的同意後,本片首次全球「真正的」公開放映,將在今年六月二十八日本屆舊金山國際同性戀影展中正式放映,為台灣的同志族群爭光。

 經此事件,本人再次深感一個強勢媒体,不尊重弱勢族群媒体(同志獨立製片)的自大;並在假保護同志之名,行打壓同志獨創作之實,經過多年的掙扎和努力,在台灣毫無体制內資源支撐的同志創立製片才開始破土萌芽,如今卻慘遭標榜在野、公正、客觀的新新聞周報父權強姦、完全複製他們所批判的過去三十年台灣政治強權欺壓少數弱勢的顢頇鴨霸。

 因此,本人要求新新聞周報「性別紀錄片的友誼與肖像權爭端」一文之撰文真正記者及相關主管,於該周報以顯著版面向本人及受訪者正式道歉,於下一期刊出本文之更正與澄清,並且儘速回收新新聞第五三四期。

 抗議人同志影像工作者 陳俊志 1997.6.2 {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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