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蘇秀琴
台 灣時報十九名記者遭老闆王玉發「假調動、真開除」自三月份至今,已經近四個月, 這段期間,我們這群失業者組成了自救會,透過調解、陳情、抗爭等手段及勞委會、 高雄市勞工局、各縣市政府勞工局、勞資股等單位從中斡旋,尋求與資方對話的機會, 雖然高雄市政府勞資調解上,勞工局作出資方應給付資遣費的決議,但資方仍相應不理。 數次的談鄰過程中,我們與資方有對話沒溝通,資方代表未獲賦與任何談判權,僅能 一再表達王玉發自認「依法調動」的立場。同時,資方也展開分化手段,找少數特定 對象談判。到目前為止堅持原則的仍然維持十人以上,自救會固然對台時的作為不齒, 卻不能不承認正遭受嚴重壓力與考驗。自救會的處境,固然是台時記者長期以來的無奈 ,何嘗不是也反映了台灣記者長期以來悲哀的一面。 「在外一條龍,在家一條蟲」真是記者的真實寫照,當各地勞工抗爭時,記者是正義 的化身。當記者團體本身面臨抗爭時,記者本身做了什麼?當各個生產單位紛紛成立 工會時,有幾家報紙成立工會?報社不是記者的家,那兒只是坐擁無上權威的報老闆 的皇廷。記者所面對的是有集體憂患意識,絕不互揭瘡疤的強權集團。 這次抗爭過程中,面對台時資方的種種打壓,有少數同仁迫於現實屈服了。這個現象 卻反而激起我們更強烈的抗爭意識,面對只要裡子、不要面子的資方,我們也只好 不留情面。我們感到遺憾的是,在與資方代表對話過程中,他們一再強調只是傳達老闆 的旨意,毫無個人意見,也許這些副總們在老闆面前的地位真是如此,但不可否認, 他們也是報社中的重要幕僚,是智囊團,對公司的發展身負重任。如果他們不能提供 及時的正確建議,他們還有什麼存在價值?不論責任歸屬為何,都顯得報老闆智慧不足 ,不是他用錯人,就是他不懂得用人。因為決策者錯誤的決策,台灣時報將為此付出 重大代價。 由於台時社方的一意孤行,自救會廣泛蒐集資訊,發現報社不僅勞、健保高薪低報, 公然違法且損害員工權益,在所得稅申報上,也有逃漏稅、違反商業會計法嫌疑。 以我本人為例,報社每月給與的工資在三萬元以上,而我的勞、健保投保薪資僅有 兩萬零一百元。在所得稅申報方面,近兩年我的稿費帳面數字劇增近十倍,薪資加 稿費的年所得超過四十萬元。我但願有這麼高的收入,而事實上並沒有。依據多位 律師的看法,這種行為應該是違法的,我不知道勞健保局及國稅局為什麼沒有採取 行動。粗估光是勞保高薪低報的罰款就可能達千萬元以上。台時是否違法,有待權責 機關認定,至於相關權責機關是否能無畏權勢嚴格執法,以記者多年的採訪經驗, 我們不敢肯定,以我們這次向勞委會陳情的經驗,我們更不敢表示樂觀。可是,我們 不會放棄,就算不為那筆微薄的、原該屬於我們的微薄資遣費,也要為自己爭點尊嚴。 (作者為前台灣時報記者) {M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