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的信】

找回民主的第四權

文/曾明財

九九五年記者節,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起大規模的「新聞界反暴力威脅聲明」連署活動,當天將二千多人連署書送進行政院,並戴「反黑」面具在行政院門口靜坐抗議。

 四年後的今天,因經濟部官員駱志豪洩密案引發的檢調單位侵犯新聞自由事件,我們再度發起全國記者「捍衛新聞自由」連署聲明,反對非法監聽、不當搜索,要求保障人權,盡速立法。

 事實上,我們的心情,毋寧是非常沈重的。

 在正常的民主國家,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鼎立,媒體的監督,則被肯定為第四權。

 然而,台灣戒嚴時代遺毒猶存,媒體發展也是一路畸形走來,第四權不被尊重,甚至新聞自由被嚴重侵犯,其來有自。

 例如,前台灣省長宋楚瑜八月中旬在台北縣永和的造勢大會,其幕僚先前拜會三家無線電視台主管,希望給予「公平」報導。了解過去官方及黨部如何箝制媒體的記者,應會覺得相當諷刺。

 有更開放的政治,才有更自由的新聞空間。對於下屆總統大選,我們也相信,有競爭,才有進步。

 除了期待各媒體客觀中立報導總統大選新聞外,為提供參選人公平、公開的辯論機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已與公共電視台總經理李永得先生達成共識,將積極促成總統大選候選人電視辯論會的舉辦。

 在大選正式起跑前,我們將陸續拜訪每位總統參選人,同時尋求各媒體的支持。以去年主辦台北市長候選人電視辯論會的經驗與口碑,明年初的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會,一定辦得更理想。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成立近五年來,受到各界相當重視與肯定,「目擊者」雙月刊的發行,更將我們的聲音與觸角,延伸到全國各角落。

 在追求新聞自由、新聞自主與新聞自律的道路上,儘管我們遇到許多挫折,但我們仍深具信心,也期待全國同業或關心媒體發展朋友持續給我們鼓勵與支持,讓我們的步伐能走得更穩健。 (作者為台灣記協會長) {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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