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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暑殺手 媒體幫凶?

────史派克李斯片凸顯事實與報導間的特殊關係

文/葛力泰


來以黑人社會為電影題材的非裔美人導演史派克李,今年夏天竟然推出了一部以義裔美人為主角的《S.O.S酷暑殺手》,引來不少討論。由種族論的狹隘觀點來看,史派克李「由黑到白」,似乎是背離了他十多年來關心種族議題的初衷,但其實「酷」片所反映的仍舊不脫種族歧見所造成的悲劇與誤解,並且加入了媒體這個推波助瀾的元素。

 提起美國義大利移民電影,觀眾想到的多半是導演法蘭西斯柯波拉或馬丁史柯西斯,因此當史派克李「跨界」拍出紐約布朗克斯區神秘殺手與幫派故事時,自然引起影迷好奇。和兩位義裔前輩相比,史派克李的第十三部劇情片《S.O.S酷暑殺手》雖然不是什麼移民史詩,但也具體而微地呈現了七○年代末期的社會現象,猶如取樣切片般,藉由四個主角交織出二十年前活色生香的紐約故事。

 根據一九七七年夏天紐約真實殺人事件改編的《S.O.S.酷暑殺手》,以普立茲獎作家吉米布列斯林的引介揭開序幕,身兼導演、編劇、製片、演員等職的史派克李則以電視台記者的身分貫穿全片,形成報導與虛構交替出現的敘事形式。

 帶著某種懷舊氣氛的《S.O.S.酷暑殺手》,將一九七七年以時代分水嶺的方式呈現,經由這個轉捩點,邁入新的時代。在一九七七年裡,紐約出現了空前未有的高溫,炎炎酷暑、人心浮躁,又發生了殘暴連續殺人事件;炎夏窒悶的空氣加上點四四口徑手槍在都會暗夜神秘地奪人性命,謠言、恐懼、偏見、憤怒、不滿也隨熱氣蒸騰瀰漫。

 除了這些,一九七七年,六○年代的反動叛逆餘溫逐漸冷卻,前愛滋時期的性解放熱潮不斷高張,反工業文明的英國龐克風吹到了紐約,迪斯可世代來臨,當然緊身花襯衫、喇叭褲的俗豔情調也不能少。在這樣的背景下,《S.O.S.酷暑殺手》寫實且具代表性地反映出一個時代的風貌。

 雖然《S.O.S.酷暑殺手》因改編自真實刑案,曾引起當事人(包括凶手與被害人家屬)的不滿,但編導卻未將影片導向通俗易有票房的心理驚悚劇模式,關於凶手殺人的動機與謀殺過程均在其次,真正重要的反而是一件凶殺案背後所揭露的社會集體偏執症候群,而讓偏執行為變本加厲的則是因媒體在一旁煽風點火。

 為求真實感,《S.O.S.酷暑殺手》幾乎全在凶手當年第一次犯案的紐約布朗克斯區拍攝,透過兩男兩女的組合,點出一九七七年夏天紐約年輕一代義裔美人的生活。四位主角一位是既愛妻子卻又吸毒、不斷尋找性伴侶的維尼;一位是篤信天主教、家裡經營義大利餐館的典型義裔女孩蒂娜;一位是一心想實現音樂夢想的搖滾龐克族瑞奇;還有一個是曾經放浪形骸、後來愛上龐克搖滾的辣妹小紅。藉由這四個堪稱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年輕人,串聯當年轟動一時的凶殺案,這起連續殺人案也成為他們生命中的關鍵點。

 電影一開始,約翰雷吉查莫飾演的維尼和蜜拉索維諾飾演的蒂娜,這對有如金童玉女般的年輕夫妻,走進舞廳,以熟練的舞技揭開迪斯可時代的序幕。身為理髮師的維尼,無法抗拒毒品和女人的誘惑,成天不是和社區裡的小混混瞎攪和,就是找毒品或女人等刺激,凶殺案的發生,雖沒有直接危害到他,但卻有種近乎詛咒的力量,讓他因背叛而失去妻子、好友。

 像歐洲或美國歷史上多次出現的獵捕女巫行動,發生在一九七七年夏天的連續殺人事件,可說是現代版的紐約獵巫記。由於凶手以殘暴的手段,莫名其妙地殺人,並且署名自稱為「山姆之子」,加上事件頭一次發生的地點是在義裔美人聚居的紐約布朗克斯區,警員在束手無策下,尋求義大利黑幫黑手黨老大的協助調查,社區黑社會勢力的介入,也讓一件純屬刑事案件的殺人案,成為整肅異己的藉口。以追捕真凶的名號,打擊他們所不喜歡的人。因此布朗克斯區成了黑幫盧老大手下的禁臠,自有宵禁和規矩。一干嘍囉不讓其他地方的計程車進入; 自我膨脹的義裔混混,故意因支持職棒球隊的不同,惡整愛爾蘭裔醉漢。

 一九七七年,繁華正盛的紐約、虛浮躁動的人心,呈現在《S.O.S.酷暑殺手》裡則是維尼的縱欲、蒂娜的無助、瑞奇與小紅如怒吼般的搖滾嘶喊。連續殺人案的發生,變成一種分化劑,使劇中原本親近的人際關係迅速疏離,尤其從小一起長大的哥兒們維尼與瑞奇,因興趣不同、生活環境不同、交友對象不同,不但漸行漸遠,最後維尼甚至在同夥壓力下,出賣瑞奇,荒謬地以龐克打扮奇裝異服來判定他就是殺人凶手「山姆之子」。

 深諳媒體嗜血特性的史派克李,在影片中飾演電視台記者,出現在每一段暴力新聞的現場,角色儘管看似尋常,但由導演親自演出卻另有一種新聞被「導演」的嘲諷意味。當然他也不忘在其中一段尷尬的街頭訪問,透過黑人女性受訪者出乎預料的言論,點出連續殺人案凶嫌還好是白人,否則黑人形象不知將如何被扭曲的種族歧見。

 雖然《S.O.S.酷暑殺手》中對當年媒體以刊登凶手放話內容、炒作凶案話題等刺激銷量的行為,沒有太多的著墨,但電影結束時,工作人員以報紙報導形式一一登場的介紹方式,又再次凸顯真實、虛構、報導間牽扯不清的特殊關係。 (作者為媒體工作者){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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