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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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那是一個風光明媚的週末,我正在享受即將暫告學生生涯的最後一個暑假,積極地參與一場性質為媒體監督的學生營隊,與一批同我成長背景相似,暑假不必打工,可以恣意規劃暑期的一群天之驕子,在環境舒適的私人企業教育中心裡,以自期應為知識分子的理所當然義務,熱烈地對目前現有的影視文化大加撻伐。不但直指目前影視文化程度之低落,還質疑編劇取材有背離現實之嫌,在e世代觀點中富饒的台灣,怎麼可能還會再出現戲中主角慘絕人寰之劇情,這絕對是編劇為劇情的腥羶性所杜撰之架構,台灣距離「哪個地方不� 帶著知識分子應有的社會責任自許,我們堅決地反控低俗的影劇文化對台灣這塊土地的任何污衊。 同一天,遙遠的南台灣,正同時上映著一齣名為「四人心連心、手牽手,共同破壞台灣形象」的八掌溪事件 …… 接下來的劇情,大家都知道了。驚嘆、哭泣、悲憤、指責,好像這是一齣從未上映過的戲碼,從電視新聞二十四小時不斷的重播控訴、到BBS站上網友的大加指責;由新舊政府的互相推諉、至連續懲處名單的出爐。全民激憤地為劇情的場外戲不斷加碼。但大家或許忘了,這不過是一齣年年上演、時時播放的舊戲碼,只不過由家鄉的戲棚子換成了家家戶戶的螢光幕前罷了。 這就好比過去屬於小眾的餐廳秀錄影帶,現在換成有線無線台的大眾口味,同道中人看了爽快,道不同的競相責罵。所無法推翻的,是原本就存於現狀的事實,只是由過去的眼不見為淨,到今日的不得不然,而事實的存在,卻是你我所默許的。 據聯合報載之統計,在台灣,每天有兩位勞工因工安意外不幸罹難,二十餘位勞工因工作造成傷殘。勞動者終日在危險的工作環境中掙飯餬口,沒有輿論視為勞動人權受侵犯。所以,全國人民哀泣的八掌溪不幸事件,其實日日在台灣上演,差別只是鏡頭的青睞有無。 我們大多數人都一樣,習於用自己的生活經驗反映現狀,所以當這起經電子媒體傳輸的悲情事件,由刻板印象中腥羶性的連續劇頻道轉換成新聞報導時,深存體內的正義細胞終於可以合理地被激化。當全民政府的夢想可以在台灣付諸實現時,沒有什麼東西是不可以被速成的,所以,當事件已上綱成為全民公憤時,群體迷失要我們做的,是趕快要求有人下台負責,以減卻我們也是現實共犯結構的情結。 但事實上,台灣還有多少人每天在危險的工作環境下討生活? 八掌溪事件明顯地是一個職業災害案件,但始終不見輿論對於職業災害的防護與制度上的填補進行檢討,而是不斷地停留在政治責任歸屬的層級。但年年存於現狀的職業災害危機,難道只要擁有一個極度效率的救難單位,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嗎? 在所謂的政黨輪替後,我們所能要求的,難道還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治標不治本的邏輯運作嗎? 我們試著來重建八掌溪的職災架構。 在這次事件中,最上層的雇主—水利處,其為整治八掌溪的執行單位,並將該工程承包給第二層的雇主—永久營造公司,而其再委託一名工地負責人,也就是第三層的雇主—工頭,將四名工人帶到工作地點施工。因此整條八掌溪整治工程,就這樣零碎化的由數個小包商分頭進行。 而「水利處 → 永久營造公司 → 工頭 → 勞工」,這種層層轉包的工程模式,其實是普遍存在於台灣勞動條件的現狀。 所以,勞動者的工作安全保障也就如此一層一層地被削弱,在層層外包體系下最底層的勞工,即是親臨第一現場的勞動者,往往在毫無安全防護,甚至連基本的勞工保險都沒有的情況下,被悄悄地犧牲了生命。 而最上層發包的雇主,也就是水利單位,卻因其為行政單位、而非事業單位,無法歸責為單純承攬關係中的連帶補償責任,所以,其既無須負擔安全衛生監督之責,也免除職業災害對受難者的連帶補償責任。 然而下游包商有足夠的能力償付四名受難者的職災補償嗎?若下游包商的資產無力償還,誰來還受難家屬一個公道?所以,在法令上,我們的局處單位往往會進行這樣的要求,要求包商為勞工投保商業保險,在這次八掌溪事件中,保額是新台幣一千萬元,但依約受益人得為雇主。所以,在這樣弔詭的法律推演下,往往演變成勞工出事,雇主反而得利的謬誤。 那我們再來看看,假若非肇因媒體轉播之福,可望聲請國賠,單就台灣現有的職災法令,他們可以獲賠多少? 四名勞工受雇於八掌溪整治計劃,在工作進行中因河水暴漲,四人不幸罹難,依勞基法規定其應視為職業災害,雇主得依勞基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給予五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並應一次給予家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 如果雇主有替勞工投保勞保,勞保中的職業死亡給付可以作為職災補償的一部分,但如果雇主沒有替勞工投保,所有費用均應由雇主負擔。而根據調查,八掌溪意外事件中,除楊子忠投保勞保外,林中和及劉智夫婦都只參加農保。 所以,三名具農保身分者僅能依農保領取喪葬津貼十五萬元;而具勞保身分的楊子忠為無一定雇主的職業勞工,僅以最低投保薪資投保,按勞保條例職災死亡給付標準四十五個月計算,給付金額約新台幣八十二萬元。 也就是說倘若國賠無望,受傷害最甚的劉智夫婦家中的四個小孩,在失去雙親後,只能領取父母兩人合計新台幣三十萬元的補償。遑論在媒體效應及全民激憤下,所產生的長男退役核准與長女獲得企業援助慨允其工作。 在台灣,每年有逾千件的職災死亡案例,在未能獲得電子媒體關愛的眼神前,終日在惡劣的勞動條件、殘破的勞動法令中求生存。出事了,又有誰來對他們負責呢? 而因為這樣所支離破碎的家庭,是日日發生在你我周遭,卻不自知的。 面對沒有鏡頭轉播的角落,我們可曾注意過現存於惡劣環境下及危險勞動條件下所勤奮工作的那群台灣經濟奇蹟嗎? 過去,弱勢新聞的媒體呈現,常因刻板印象而無法獲得社會共鳴。因為,它只屬於少數弱勢的聲音,和社會的多數利益無關。 但是別忘了,職業災害卻是時時刻刻潛藏在你我周遭的。從傳統產業到新經濟,由勞力強度到勞心密集,只要你是受薪者,你就有職業災害的潛伏危機! 一九九九年底,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發表的台灣勞動人權研究報告顯示,台灣整體勞動人權指數僅達及格邊緣。學者指出,台灣民主多元社會的基本雛形已經建立;但勞動人權保障仍帶著戒嚴時期的色彩。 所以,當我們義正辭嚴地譴責政府、譴責媒體殺人的同時,不要忘了,面對我們所默許的社會亂象,你、我,也是幫兇的一份子! (作者為「目擊者」執編){M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