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站觀點】

捷運車站裡的言論自由

────從破報到台北捷運報的經驗談起

文/梁任瑋


破報與捷運公司糾紛

 今年八月四日早上八點,捷運木柵線忠孝復興站一如往常來往趕著上班的人潮,站在捷運出口街道上發「破報」的工讀生例行地執行他的工作。此時,捷運執勤員警卻以違反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五款之規定:「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向旅客或公眾募捐、銷售物品,或其他商業行為者」向工讀生開罰單。違規事實是,「於忠孝復興站四號出口處(捷運站範圍內)發放具有商業廣告之報紙」。

 收到罰單的破報工讀生,非常不解所謂的「捷運站範圍」是指哪裡?還有「商業行為」如何認定?

 之後破報與捷運公司幾經交涉,捷運公司的回應是,究竟離出口多遠才是「捷運站內範圍」,必須請站長到現場親自指示,才可取得答案。但是,當天忠孝復興站長並未到出口的街道,告知工讀生哪裡是「捷運站範圍內」,所以,破報工讀生是否真如執勤人員所說的,「在捷運站內範圍」發報,不得而知。

 事發不久後,在八月十八日出刊的破報,該報記者邱德貞特別撰文「施捨言論自由?—捷運公司堅持拒絕」,文章中提到「捷運公司無故驅逐破報,不得進駐捷運;但同時卻讓一些大報在月台上架放置賣報機,並且進行金錢交易。如果(在街道上)『發放具有商業廣告之報紙』是商業行為的話,那麼穿著有廣告性質的T-shirt那又算不算『商業行為』?」

破報已不是第一次 與捷運公司發生糾紛

 事實上,這已不是破報與捷運公司第一次發生爭議,去年九月,捷運公司以破報時常出現所謂的色情圖片、同志報導、色情廣告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為由,撤走破報在捷運站二十三個定點的報架,完全不理會破報與捷運公司的合約。

 由於破報在去年五月與捷運公司簽訂一年合約,捷運公司怕破報告他毀約,最後仍恢復擺設報架到今年五月約滿為止。

城市另類免費週報

 五年前,破報從台灣立報的副刊獨立出來成立,走非主流的另類刊物路線,第一期封面頭條就是「墮胎的一百種態度」,在當時就報導許多同志、兩性議題,某種程度上被歸類為同志刊物,破報總編輯黃孫權說:「事實上,我們從來沒有自我定位為某種類型的刊物,音樂、藝術、電影都是我們報導的主題。」因為內容都是衝撞現有體制,並且探討次文化場景,發刊初期常常收到新聞局的警告信,指破報出現色情圖片違反善良風俗,也有老師、家長發現兒子床底下的破報,打電話罵破報怎麼可以登那樣的內容。

 五年來,破報也不斷轉型,從原本艱深難懂的內容,改為口語化的文字,讀者群也從大學、碩士班圈子擴展到高中生與家庭主婦。事實上,破報剛開始是以販賣的形式發行,後來為了增加銷量讓更多人認識破報,才以免費報的形式出刊,黃孫權表示:「靠訂戶增加銷量太慢了,後來我們才選擇走免費刊物路線。」對破報而言,「通路」一直是主要問題,即使成為免費刊物,還是有些商家不願擺放破報,只因為內容激進,不過,有些商店放破報的原因是為了塑造風格,像誠品書店。目前,除了可以在誠品書店拿到破報,還有一些咖啡店也訂閱破報讓顧客取閱。

 黃孫權表示,免費報在國外許多大城市非常普遍,不但種類多樣,也很受歡迎,許多遊客到紐約第一件事就先找免費報,因為裡頭提供許多訊息,包括電影、音樂及藝術表演的時間。像破報內頁大量提供的Choices,就是仿效國外免費報的形式。

台北捷運報 也被開罰單

 由自立晚報發行,今年五月二十日才發行的「台北捷運報」又是如何進入公共空間?該報副總編輯謝莉慧表示,當初成立台北捷運報的構想,源自於日本電車上都有專為通勤族出版的小型報,提供生活資訊給忙碌的上班族搭車時閱讀;台北捷運通車後,應該也有一份提供資訊給捷運族的報紙,就是這樣單純的想法,台北捷運報就誕生了。

 台北捷運報自詡為第一份捷運報,定位為都會小型報,讀者鎖定搭捷運的上班族、學生,內容以生活資訊、影劇新聞為主,強調新聞短小但絕對是有用的資訊。雖然出刊才半年,每日發行量已達十五萬份,同樣也是希望藉由大量出刊養成讀者的閱讀習慣。

 同樣請工讀生發報的台北捷運報,也被捷運公司員警開過罰單,令謝莉慧不解的是捷運是公共空間,為什麼有些媒體可以擺販賣機售報,台北捷運報卻不能進入捷運?

 據悉,捷運公司即將自行出刊報紙,對抗破報、台北捷運報,屆時是否所有報紙都不能進入捷運站內?乘客的選擇又是如何?值得拭目以待! (作者為世新大學學生){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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